本页提供有关瑞士按支出课税制度的一般信息。它不构成税务、法律或移民建议,不考虑您的具体情况,不得作为迁居、投资或重组决定的依据。
支出计税基数由法律及负责课税的州主管机关确定。它不经协商确定,此处所示任何数据均非任何机关的承诺,亦非对您将获得何种待遇的保证。您在现居住国的情况——离境税、居住联系的延续、受控外国公司规则,以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优惠的适用(多个缔约国对按支出课税的居民加以限制)——本页不予论述,需要在该国另行取得意见。
联邦直接税的最低支出基数,2026 纳税年度:CHF 435’000。由《联邦直接税法》第14条第3款第a项规定,并依第6款逐年按物价指数调整,因此会变动。自设家庭者,按不低于年租金或租赁价值的七倍核定(第b项);未自设家庭者,按不低于居住地全年膳宿费用的三倍核定(第c项)。各州就州税和市镇税自行规定最低额并单独指数化;该数额可能高于或低于联邦数额,两者均适用。
联邦财政部 ·
最后核实于 2026-08-22
本网站上的任何数字均非税务预先裁定所确定的支出计税基础。此处公布的金额是法定与州级的最低限额:计算由此开始,而非到此为止。某一纳税人实际被课税的计税基础,仅就其本人、依其自身的租金或租赁价值、生活开支及对照计算而核定,且唯有主管州税务机关以书面作出后方具约束力。在据以行事之前,请与税务机关以书面方式确定。
本网站的数据尚未由具备资格的瑞士税务专业人士就本纳税年度进行审核。请将其视为参考值,并在据以行事前逐项向州级来源核实。